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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快中心镇培育发展。深入实施省级中心镇培育行动,完善落实农业大镇、工业重镇、商贸强镇、文旅名镇支持政策,实施“一镇一策一方案”。建立中心镇年度跟踪监测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中心镇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由市场主体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范围。推动中心镇加快建设现代化美丽城镇,支持中心镇开展小城镇更新试点。推动有条件的中心镇建设县域副中心,探索特大镇新一轮强镇扩权改革。探索“大镇带小乡”、多镇(乡)联合等组团发展模式。
5.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严守耕地红线,健全永久基本农田优进劣出机制。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完善立项、建设、验收和管护机制,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78万亩。坚决打击各类破坏耕地违法行为,严防“大棚房”等问题反弹回潮,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7个大中型灌区建设和改造项目,新增改善灌溉面积30万亩。深入实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分别稳定在1530万亩以上和125亿斤以上。强化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开展水稻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推动畜牧业稳产能、促转型、强链条,能繁母猪保有量稳定在65万头左右,肉蛋奶产量185万吨以上。蔬菜种植面积和产量分别稳定在980万亩、1950万吨以上。加快发展设施渔业、大水面增殖、远洋,水产品产量650万吨以上。
6.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深化农业“双强”行动,推动涉农科研单位资源、力量、政策整合优化,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培育“人工智能+”“低空经济+”应用场景,打造智慧农业2.0版,加快“浙农码”推广应用,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0%。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实施绿色防控替代化学农药、兽药饲料“两化”、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绿色农资”升级等行动。健全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建设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整体推进县,深入实施浙江名优“土特产”品牌IP建设行动,擦亮“浙产好食品”名片。
7.推进“土特产富”全链发展优质优价。“一业一策一方案”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分别建成单条产值超10亿元、超100亿元的“土特产”全产业链145条、15条,打造若干产值超500亿元、超1000亿元的全产业链。实施现代农业“强龙”行动,累计培育省级以上骨干农业龙头企业750家。完善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三位一体”运作体系,统筹推进农业展会、产销对接、营销促销、品牌推介,深化“广告助农”共富行动。支持鲜活农产品大县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整县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构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品牌建设、质量追溯、文旅融合的产业链发展体系。做强林业产业链,大力发展林下经济。
10.整体提升乡村大美风貌。实施村庄有机更新计划,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深入实施农房改造、管线序化、村道提升“三大行动”。实施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完善问题发现、长效管护、跨区协管等机制。建设美丽田园、农业公园,加快全域建设幸福河湖,“15分钟亲水圈”覆盖率达到90%。实施美丽林相提升行动,加强古树古道保护。深化乡村旅游“五创”行动,擦亮“乡村旅游看浙江”金名片。
11.切实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深化“文艺赋美乡村”行动,加强历史文化(传统)村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大力推进人文乡村建设。深化农村移风易俗,打好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等攻坚战。做好村社“两委”换届“后半篇文章”,完善党建引领“四治融合”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迭代完善“141”基层治理体系。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推广海宁市西山社区治理经验。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12.建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合理布局产业链上下游环节,推动发展轴产业协同联动发展。打通发展轴交通堵点,推进县域3个“半小时交通圈”建设,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到92.5%。优化配置发展轴上的托育、教育、医疗卫生、养老、就业等公共服务资源。完善异地搬迁政策,支持“相对薄弱镇、村”、偏远自然村、“空心村”农民优先搬迁到发展轴沿线.深化城乡规划布局一体化。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实施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探索规划新增城镇规模市域统筹机制。统筹优化村镇布局,围绕“建、管、用”全链条纵深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多田套合工程),构建分层分级空间格局,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00个,新增“多田套合”面积45万亩。实施存量空间提质增效行动,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
14.深化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深入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辐射“六大工程”,推行县域供排水、燃气、环卫等设施“一体化、专业化、市场化”管护模式。新增城乡一体化供水覆盖行政村100个,更新改造农村供水管网800公里,城镇周边村生活污水纳厂处理率92%以上,新改建农村燃气管道300公里、城乡燃气统一配送入户率90%以上,新建新时代乡村电气化村1000个。完善充换电设施接网服务,提升中心镇、组团片区、景区民宿、公路沿线等区域覆盖水平。深入实施“信号升格”专项行动,乡村地区累计建成5G基站13万个以上。
更均衡。深入实施基础扩优提质行动,稳步提升托幼一体化幼儿园比例,力争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比例分别达到92%和74%。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市管县用”机制,迭代“共享教师”用人模式,推动中小学教职工在区域、城乡、校际、学段间合理有序流动和编制动态调剂。扩大优质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完善现代体系。推进孤独症等特殊群体教育工作。16.推动医疗更普惠。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居民
健康档案互通共享等专项行动,加快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优化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布局。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固定+流动+互联网+AI”巡回诊疗服务水平。完善医疗卫生人员“省编市用”机制,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推动医共体向健共体升级。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逐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全省规范统一。17.推动养老更暖心。实施“服务跟着老人走”行动,推进普惠型养老机构建设,推动机构养老“医康养护助”融合发展,拓展县域特困人员“一院供养”改革覆盖范围。健全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建强养老服务队伍,力争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到26人。实施农村“一老一小”公共服务提升工程,提升居家养老、老年食堂等场景服务质量。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激励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救助提质增效。稳妥推进低保标准省域统筹管理。完善困境儿童福利保障体系,推进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建设。持续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推进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好社区”运动健康中心建设,完善“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深化乡镇(街道)残疾人之家建设,提升困难残疾人家庭居住环境。深入推进新时代城乡社区“博爱家园”建设。
21.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建设智慧统一的人力资源大市场,深化零工市场提质增效行动。深化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完善“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推进“共富工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市场化品牌化运营,积极发展乡村共富市集、共富大棚、共富食品作坊、共享菜园等模式。推进巾帼“共富工坊”百千万行动,促进农村妇女家门口增收致富。为1万名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帮扶,建设服务平台400个。新增残疾人就业创业1万人。
22.多元支持鼓励创业。健全科技成果、产业发展、职业技能、民生需求“+创业”支持体系,建设一批全周期、综合性、陪伴式创业陪跑空间。深入推进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强化“没有围墙的创业园”“乡创空间”等载体建设,打造“城乡一体、全域全创、多创融合”创业生态圈。打响“妈妈的味道”创业品牌。实施“青年创业伙伴计划”“青年小店支持计划”。总结推广创意农业试点县经验,打造创意农业富民兴业融合新品牌。深化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23.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鼓励农民多渠道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高水平实现“人人有事做、家家有收入”。深入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挖掘乡村传统技能技艺,培育乡村工匠。全省域实施闲置农房盘活行动,新增盘活2万宗以上。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发展休闲农业、农家乐等农文旅融合新业态产品。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林地经营权、水生态产品开发经营权等权能实现形式。支持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产参股等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健全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集成改革,建立健全城市建设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和城乡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统筹机制。健全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不动产权登记制度。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价格形成、交易规则、登记管理、服务监管机制,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深化农村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提档建设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增强政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守牢改革底线。
聚焦人口变化趋势,以县域为重要单元统筹县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和要素配置,逐步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政府财力可承受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以理念一体化为引领,深入推进规划布局、服务标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政策制度“四个一体化”,鼓励各地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力度,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全面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扎实推进两批39项经验做法落地见效,加快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可及、普惠共享。
统筹财政资金、专项债券、金融资源等集成支持,继续实施“强城兴村融合”发展财政专项政策,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两重”“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支持,强化专项债券倾斜支持山区海岛县项目建设,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强化山区海岛县用地保障,支持符合条件的发展轴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申报国家重大项目和省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加强用林、用能、用水、排放指标等要素供给。